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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结合2021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9865800;传真:0431-89865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相关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收费基金项目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以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夯实财政公开基础,深化财政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财政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公开防疫资金保障措施、防疫物资采购应急措施等信息,坚定社会信心。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等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财税政策、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共计925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扩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和2020年市级政府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预决算情况,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举借政府债务等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分地区公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具体项目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部门全部按规定格式,集中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收支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内容等,对依申请的办理加强督办力度,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土地征收等信息,主要用途为申请人生活和科研需要,除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余16件我局均按规定予以答复,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财政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按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栏目内容,及时做出答复回应。随时接听会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2021年处理12345公开电话平台投诉共268件,处理公众留言30件,处理局网站投诉举报10件,处理局长信箱业务8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 年我局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 13 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 2 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我局作为牵头部门承办的 8 件建议提案的答复中,7件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局官网重点公开领域对外进行了公开,1件由于不符合公开标准不予公开。公开了《长春市财政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情况公开不及时、政策文件解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及时梳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我局官网公开,着力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督促各处室在出台重大政策、制度文件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发布,有效提升财政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212)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春市财政局落实市政府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形成了《长春市财政局落实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具体任务落实到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措施和完成时限。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