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长春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结合2022年度长春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9865800;传真:0431-8986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长春市财政局网站等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晒“资金”、晒“政策”、晒“绩效”,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以财政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公开防疫资金保障措施、防疫物资采购应急措施等信息,转发市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发展“28”条,及时向群众宣传政策。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等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财税政策、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共计799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提高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平台。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均在长春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持续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举借政府债务等情况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的市级部门预决算,全部按规定格式,集中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提升办理效率,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内容等,对依申请的办理加强督办力度,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权责清单等信息,主要用途为申请人生活和科研需要,除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余10件我局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四)完善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按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公众留言”“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栏目有关情况,及时做出答复回应。随时接听咨询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2022年处理12345公开电话平台投诉共406件,处理公众留言54件,处理局网站投诉举报9件,处理局长信箱业务14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我局作为牵头部门承办的5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局官网重点公开领域对外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1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惠企惠民、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财政政策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图片图表等方式进行形象化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含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办理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