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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委员会2009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0-04-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农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9年12月31日。长春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农委政务网”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农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132;传真:0431-88777149;电子邮箱:ccsnw88777132@163.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春市农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长春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长春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长春市农委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业务管理类信息136条;其他类信息82条。2009年,我委把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了与公众相关的重大事项上,主要包括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文件查询、行政审批项目、网上服务办事、农产品市场管理等。主要是通过农委政务网站和公共查阅点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相关信息,我委在“长春市农委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及相关链接等板块。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2万多人次。为增强时效性,我委将一些公开信息放到“长春市农委”首页的公告栏中,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查阅。

  2、公共查阅点

  我委在委办公室设置了查阅点,2009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报刊

  2009年我委没有在报刊发布政府信息。

  4、新闻发布会

  2009年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公众未对我委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9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及更新等费用2万余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三是网上办事功能需进一步加强。2010年,我委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