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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点击数:

  本报告是由长春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文件内容,并结合全局年初工作计划编制而成。本报告按照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要求编写,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nw.changchu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1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化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创新公开形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2019年,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等,让社会广泛知晓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9年,我局制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明确了公示的标准、内容、时限、渠道和查询。制定了“双公示”目录,做到“全覆盖、零遗露”,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在信用长春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已公示行政处罚案件8件,公示率100% 我局行政审批共办理1250件,其中:农作物种子备案231件,农药经营许可82件;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事项完成调运检疫264批次(省间212批次,省内52批次),受理产地检疫申请28批次;农机监理审批事项办理735件,渔业船舶登记许可68艘;渔业船员登记许可71人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许可2次。回复各类农药与种子许可、备案事项咨询上百次。2019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以及政协提案相关需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一直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仍需完善。还存在网站个别栏目出现错链、无效链接等问题。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仍需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广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平台,更好更快地传递及时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大专职人员理论和技术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监管,对存在超期、错链的信息进行删除撤换。 二是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开力度,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推动三农工作的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严谨和规范,认真调研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根据网站调查栏目的投票情况,把群众关心的三农工作作为公开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