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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506,传真:0431—88777506。

  一、概述

  2009年,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为民服务的系统工程,以依法公开、阳光作业、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基本原则,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模式、健全机制、优化手段,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收到良好成效。 

  ( 一)落实领导责任,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机构、 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具体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一是制定了《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和确认事项,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范围、程序、渠道进行了明确界定,有力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实施了《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都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0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4条。其中,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网上公开信息18条,通过电话咨询公开的信息280条,政务审批大厅窗口公开信息346条。

  ()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396条,占78%,规划计划类信息124条,占2%,业务管理类信息1003条,占18%,其他类信息121条,占2%

  (三)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长春市牧业管理局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市政府信息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市牧业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在线咨询栏目填写咨询内容,我们将及时解答

  2.公共查阅点。公共信息查阅点信息2683条,其中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28条、在公告信息专栏发布信息5条、。接待公众查阅的2100余人次,借阅文件218件。

  3.政务审批大厅窗口公开。对来窗口办事人员发放宣传单836份,发布信息9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关于职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7名,兼职人员10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主要用于牧业局网站建设、印制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单和制作宣传板等工作,共计支出48360元。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如系统内有少数工作人员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造成公开滞后现象。

  2、政务公开形式仍有局限性。政务公开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不完整,特别是在基层制定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到位。

  3、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比较完善,但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统一,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一是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减少层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网站的网页建设,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平台。

  2009年市牧业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标

  数量

  备注

  人员配置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7

 

  其中:1.专职人员数

  17

 

  2.兼职人员数

  10

 

  学习培训

  举办培训次数

   

  参加培训人次数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数量

  备注

  公开的数量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5644

 

  其中:1.网上公开信息数

  76

 

  其中:2009年公开信息数

  644

 

  其中: 1.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2.乡(镇)、街道、站办所公开信息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公开的内容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5644

 

  其中:1.政策法规类信息数

  4396

 

  2.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124

 

  3.业务管理类信息数

  1003

 

  4.其他类信息数

  121

 

  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18

 

  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1

 

  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

  信息数

 

  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5

 

  6.其他类信息数

   

  公开的形式

  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5

 

  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次数

  2683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2683

 

  其中:1.电子信息数

   

  2.纸制信息数

  128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2100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218

 

  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2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2

 

  公开的

  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43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9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76

 

  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当面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4.其他形式申请数

   

  申请处理

  情况

  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④其他原因数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其中:1.受理数

   

  其中:①办结数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Ⅱ纠错数

   

  行政诉讼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费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2.其他费用金额

   

  六、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数量

  4

  各制度名称

  1.政务审批大厅窗口负责人制度

  2.政务审批大厅首问负责制度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