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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506,传真:0431887775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畜牧领域主动公开,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结合我局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其中,畜牧动态类信息80条,通知公告18条,专题专栏信息更新105条,市场信息39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8条。公开途径主要为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答复办理流程,由专人负责协调业务处室进行答复,业务处室主动与申请人联系,了解申请人具体需求,做好解释说明,并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内容由信息起草处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8个子栏目。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监督保障。按照《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维护,各业务处室(单位)负责报送相关信息。各处室(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明确,如有未按《方案》和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更新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予扣除基本分处理,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二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做好实质解读、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创新解读方式,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关注点;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处室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