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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j.changchu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华新街319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786;传真:0431—88777785)。

    一、概述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开放透明、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创新突破为手段,进一步体现责任担当,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助推助力长春经济社会新一轮振兴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

    (二)公开形式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信息,在“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条例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报告、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板块,共设置13个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公众未向我局提出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上,主要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化、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各处室、各局属企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健全完善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的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局内各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确定的网站建设信息联络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对各单位上报信息数量和质量实行月通报;年组织23次信息联络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联络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