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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长春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长春市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编制。

全文包括2021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jl.cma.gov.cn)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27551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重要指示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吉林省气象局、长春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气象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防雷安全监管等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调整了《长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印发《长春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理顺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格式和办结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予以公开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制定了《长春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春市气象部门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暂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调整了公开栏目,补充完善了履职依据及公开制度等内容,加强对“长春气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管理。

(四)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长春市气象局机关效能考核,充分运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评分报告进行整改,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长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充分,理解不够透彻。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三是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制度流程不完善。

2022年,长春市气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