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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政兴路277号,邮编:130022,邮箱:ccxylbzj@163.com,电话:0431-81886262,传真:0431-8188626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信息发布,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局局属单位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账号对外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信息。2020年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41条,其中发布6条概况类信息,84条工作动态,22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10条专题专栏信息,15条通知公告及4条调查征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发布41条信息。微信公众号“长春医保经办”发布信息16条,微博“长春医保局”发布信息238条,抖音客户端“长春医保局”发布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于“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学习培训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到补不足、促提升。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持续性工作,不断学习贯彻和掌握新要求,通过参加培训、组织学习等方式,切实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主动性、全面性和规范性,对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决策等及时进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