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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长春市经济合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长春市经济合作局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传真:0431-89168985 ;电子邮箱:37216898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致力于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渠道,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关键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我们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显著增强了招商工作的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更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重新调整了长春市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统一指导和有序开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布。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相继制定、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政务公开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会议旁听和听证、政务公开决策预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政务公开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清理工作、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等共15项规章制度,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

(三)规范公开内容

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以招商引资重点活动和项目公开为核心,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政协提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按照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的要求,我们对办政务公开专栏内容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同时,依据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按规范流程和格式完成了3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四)加强业务培训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当年主要任务。局领导带头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组织各处室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当前形势分析。首先,必须正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尚存不足,亟需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其次,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尚需加强,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和统一性;最后,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亦需提升,以增强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

2.未来工作方向。首先,我们将紧密围绕发展大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政务运行的全环节,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推动政策落实、规范执行和服务优化,进而促进政务公开向更高层次发展。其次,我们将聚焦先行示范,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标准。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更精准地定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坚持示范引领,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使命。最后,我们将聚焦改革创新,助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人民满意、高效能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