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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春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长春市经济合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长春市经济合作局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88号 ;邮政编码:130000 ;电话/传真:0431-89168985 ;电子邮箱:37216898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致力于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渠道,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关键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我们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显著增强了招商工作的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更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重新调整了长春市经济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统一指导和有序开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布。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相继制定、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政务公开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会议旁听和听证、政务公开决策预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政务公开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清理工作、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等共15项规章制度,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确。

(三)规范公开内容

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主要平台,以招商引资重点活动和项目公开为核心,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机构概况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政协提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按照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的要求,我们对办政务公开专栏内容进行了维护和更新。

(四)加强业务培训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当年主要任务。局领导带头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组织各处室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形势分析。当前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公众期待持续提升与实际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新兴领域如数据开放、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等尚缺乏统一标准,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参差不齐,导致履职风险上升。对此,需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推进标准化答复模板应用,强化事前审核与事后评估,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针对依申请公开中频发的重复申请、滥用权利等问题,应完善申请资格审查机制,探索建立申请人信用记录制度。同时,强化信息化支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平台功能升级,实现申请、答复、归档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工作效率与透明度。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引导,增强公众对信息公开边界的理解与尊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智能化方向持续迈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本地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